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中小企业参加投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6日,08:00-17:00(北京时间),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人在网上注册应对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办理数字CA地址: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电话。
4、开云网站 Kaiyun开云各投标人自行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要求投标人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网上开标和远程解密电子标书。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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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